按照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开云app登录入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为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开展,外国语学院特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组、以及研究生招生专家复试小组负责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
2、复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3月30日:一志愿硕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3月30日 上午08:30-12:00
法语语言文学:3月29日 上午 08:30-16:00
日语语言文学:3月29日 下午14:00-17:40
印度语言文学(印地语方向):3月23日 上午08:30-12:30
印度语言文学(尼泊尔语方向):3月23日 上午08:30-12:30
印度语言文学(孟加拉语方向):3月23日 上午08:30-12:30
亚非语言文学(缅甸语方向):3月29日 上午 08:30-11:00
亚非语言文学(泰语方向):3月29日 上午 08:30-11:00
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方向):3月29日 上午 08:30-11:00
亚非语言文学(老挝语方向):3月29日 上午 11:00-12:00
英语笔译:3月30日 上午 08:30-17:00
法语笔译:3月29日 上午 08:30-16:00
日语笔译:3月29日 下午14:00-17:40
3、复试地址:以后续通知安排为准。
4、考生联络:学院将派专人与考生进行对接联络,后续将通过微信群统一发布复试相关事项,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四、复试工作实施
1、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院将派专人与考生进行联系,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3、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电子扫描版、纸质版复印件)
(3)学历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5)《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报考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6)复试通知书
(7)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8)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考生自行选择提交。
(10)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1)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单独考试考生,需提交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13)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4)。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分别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需按上述顺序合并在1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根据后续通知发送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纸质版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于现场复试时交给签到处老师,以备查验,纸质版材料将留存学院,不予归还。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4、复试考察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水平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能力:
学术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外国语(英语/法语/日语/德语),进行相应语种的口语、听力考察;
专业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本专业语种(英语/法语/日语)的口语、听力考察。
(2)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3)部分专业包含现场中外互译测试考察。
5、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7、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对应的复试成绩权重为3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结果公布
各系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复试结果报送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6525。
八、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九、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本办法由开云app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学院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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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