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开云app登录入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开展,外国语学院特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组、以及研究生招生专家复试小组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
2、复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一志愿硕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3月31日 上午09:00-11:00
法语语言文学:3月28日 中午 12:30-13:30
日语语言文学:3月28日 下午13:30-14:15
印度语言文学(印地语方向):3月31日 上午09:00-11:00
印度语言文学(尼泊尔语方向):3月24日 下午14:00-15:00
印度语言文学(孟加拉语方向):3月24日 下午15:00-15:30
亚非语言文学(缅甸语方向):3月24日 上午 9:00-10:30
亚非语言文学(泰语方向):3月24日 上午 10:30-11:00
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方向):3月24日 上午 11:00-11:30
亚非语言文学(柬埔寨语方向):3月25日 上午 10:00-10:30
英语笔译:3月31日 上午 9:00-17:00
法语笔译:3月28日 下午 13:40-18:00
日语笔译:3月28日 下午 14:25-18:00
3、复试地址:以后续通知安排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
以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工作实施
1、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院将派专人与考生进行联系,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3、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同时提交电子版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5)《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6)复试通知书
(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8)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10)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1)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单独考试考生,需提交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1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一志愿考生按后续具体通知要求提交上述装订成册的电子扫描版材料(文件命名: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需在现场复试时,将上述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交给现场考评老师,以备查验。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4、复试考察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水平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能力:
学术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外国语(英语/法语/日语/德语),进行相应语种的口语、听力考察;
专业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本专业语种(英语/法语/日语)的口语、听力考察。
(2)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3)部分专业包含现场中外互译测试考察。
5、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7、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对应的复试成绩权重为3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8、复试结果公布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于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录取。
六、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
4、第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或方向),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
5、咨询电话:(0871) 6503 4858
八、本办法由开云app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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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