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和《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外国语学院成立了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工作及学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教务干事、教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本学院推荐工作。2020年9月20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外国语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树森
副组长:谢萍、何淼淼
成 员:任志睿、张剑萍、徐莎、饶琼珍、孙芳、李芳、王继琴、李堂英
联系电话:65033632
(二)外国语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
组 长:王益广
成 员:骆洪、王浩、唐国淞
联系电话:65034182
(三)学校受理推免工作的部门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11 室),9月18日至10月25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相关事务,办公电话:65939873。
二、推荐名额分配说明
学校下达给外国语学院的推免生名额为23名。外国语学院2021年本科毕业生总数为242人;其中英语131人,法语26人,日语25人,泰语21人,缅甸语19人,越南语20人。
先用当年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除以我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得出该专业在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再用此百分比乘以学校当年分配的指标(2021年23名),得出各专业初步的分配名额,即:
英语(131÷242)*23=12.45
法语(26÷242)*23=2.47
日语(25÷242)*23=2.38
泰语(21÷242)*23=2.0
缅甸语(19÷242)*23=1.81
越南语(20÷242)*23=1.90
结合我院缅甸语专业入选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英语专业入选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目前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对非通用语种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院统筹分配2021年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
英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3人;法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日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泰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缅甸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越南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
三、推荐条件
依照《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外国语学院推荐条件如下: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 “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获得四级合格证书。
4、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类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5、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以上通知精神,学院于9月20日17:00以前,将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并及时将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推免实施细则在学院公示栏及学院网站同步公示,并发布给各系。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有学生放弃,推荐名额依次转给排名下一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2、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到学院教务办(呈贡外语楼313室,咨询电话:65034858)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登记确认。学生如果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其本人必须签订《附件4-云南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并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本科生院留存备查。
3、学院教务办将各专业登记报名情况汇总,于2020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上报本科生院,待学校审核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出现异议及内容变动,学院须及时上报至本科生院,同时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推免资格一律无效。
4、学院于2020年 9 月 30 日下午17:00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免试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将免试攻读研究生正式推荐名单电子版及推免学生成绩单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本科生院沈子翔老师。名单上报后继续公示至公示期满为止。
5、学院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在10 月12 日至10 月25 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 月25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工作要求
1、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 (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
2、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要提前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进行公 布,拟推免名单要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以及本科 生院和各学院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5、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向学生并解答、处理相关问题。学院推免咨询电话:65033632,申诉电话:65034182。
6、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学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联系接收单位取消学籍。
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20年9月20日